根据《贵阳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筑院发字〔2023〕3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根据教育科学学院各专业现有人数和学校相关规定,各专业可以接收的转专业人数如下表:
专 业 |
现有人数 |
拟接收转入人数 |
小学教育 |
66 |
13 |
学前教育 |
64 |
12 |
应用心理学 |
53 |
10 |
三、资格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贵阳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筑院发字〔2023〕30号)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申请流程
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签署意见、交教育科学学院教学秘书,提交教育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二)选拔原则与标准
各专业单向申请转出学生数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数20%的,根据转出学生第一学年度内所学合格课程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择优批准,各专业单向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本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的,根据转入专业学院考核成绩排名择优选拔。
(三)考核时间、形式、地点
考核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8日
考核方式:师范综合素养面试
考核地点:2302
第五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贵阳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筑院发字〔2023〕30号)相关规定办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博远楼208
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