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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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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教学督导制度
2020-10-28 10:03 余 

根据教育科学学院教职工大会的决定,成立我院教学督导委员会。为有效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助力教学质量提升,特制定本督导制度。

一、机构人员设置

顾问2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其中常务副主任1人,成员5人

督导对象:教育科学学院全体教师。

二、工作职责

(一)督导委员会隶属于教科院党政,全面负责教学督导工作。

(二)加强学习研讨,提高督导工作能力与水平,服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能提出指导性的整改意见。

(三)协助学院三个教研室对全院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调研和指导,对于出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四)对学院课堂教学、校内实训、校外实习见习、课程设计、教研活动、毕业论文、试卷抽查等各教学环节进行督导。

(五)对学院教学环节的工作质量,以及专业建设、重点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等工作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评价,为学院决策提供依据。

(六)对学院教学管理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监控,提供督导信息。

三、运行机制

(一)督导委员会工作

每学期定额听课,听完教科院所有老师的课,重点是小学教育本科专业。提出指导意见,帮扶指导,重新听课评估。院长亲自抓督导委员会工作,授权常务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全体教师的配合

全体教师深刻领会督导工作精神及制度安排,不得拒绝督导委员会听“推门课”、检查与本科教学有关的所有文件。全体老师有权对二级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督促、批评。

(三)帮扶安排

根据听课、查阅文件情况,实行“一帮一”“传帮带”工作模式。重点对本科教学存在严重问题的老师进行指导,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老师给予口头提醒或劝勉。

(四)经费支持

根据《关于开展贵阳学院二级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精神,二级督导所有办公经费由二级学院支持,学院酌情给予督导委员会必要的经费。主要用于业务提升外出学习及报酬。

四、工作目标

(一)不断完善督导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将不断改进工作,创新工作模式,使督导工作更有成效。

(二)为保证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尽职尽责,努力工作;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不断拓展督导工作内容,向着督教、督学、督管、督服,全面督导的方向继续努力。

(四)在师德师风建设上狠下功夫,在教学激励约束上狠下功夫,在教学方法改进上狠下功夫。

(五)服务师范认证工作,打造“金课”,淘汰“水课”,持续为学院、三个教研室提供及时的督导信息。

教育科学学院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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